第(1/3)页 短短三天,一台样枪摆在洛森面前。 它静静躺在桌面上。 枪身线条流畅,胡桃木枪托打磨得光滑细腻,泛着深沉油脂的光泽。 枪管、枪机与弹仓闪烁微蓝的金属光。 这不是这个时代傻大黑粗的特拉普多活门步枪,也不是斯潘塞的七连发马枪。 这是朱雀0号1878,李-梅特福德步枪的魔改幽魂。 提前十年降临在这片野蛮的土地上。 洛森的手抚过枪身。 冰冷的触感从掌心传来,一种熟悉感涌上心头。 他前世收藏过这种老枪,但从未有一把像眼前这支一样,充满原始的力量。 “去靶场。” 朱雀精工的靶场,与其说是靶场,不如说是一个长达五百码的隧道。 洛森熟练地拉动枪栓。 “咔嚓。” 清脆的金属摩擦声,如同最精密的钟表在报时。 他取出一排子弹。 那是特制的.303口径步枪弹,子弹被压入弹匣,利落干脆。 他举枪,瞄准。 通过觇孔式照门锁定三百码外的人形靶。 “砰——” 沉闷的爆响在隧道中炸开,比老式黑火药步枪的声音更脆。 洛森的肩膀只是微微一震,这把枪的后坐力被控制得极其精妙。 子弹撕裂空气。 三百码外,人形靶的心脏位置炸开一个狰狞的弹孔。 洛森没有停顿。 手指扣在扳机上,手腕稳如花岗岩。 拉栓,退壳,上膛,击发。 “砰。” 拉栓,退壳,上膛,击发。 “砰。” “砰。” “砰。” 五次心跳的时间,弹匣清空。 远处的靶子上,五个弹孔几乎重迭在一起,构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梅花图案。 洛森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。 现役的美国陆军那种可笑的单发后膛枪。 一分钟能打七八发,还得是老兵。 三百码外能不能打中一个站着不动的人,全看上帝的心情。 而他手里的朱雀0号,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,一分钟能打出二十发要命的子弹,四百码内取人首级。 但他皱起了眉。 “还是差点意思。” 他放下枪,拿起那枚滚烫的弹壳。 技术完美复刻,设计理念超越时代,问题出在哪里? “材料。” 洛森的意识瞬间沉入,与兵工厂的死士专家们进行万分之一秒的交流。 死士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:“这是1878年我们能找到的最好的贝塞麦转炉钢和坩埚钢,但它们太软。” 洛森的手指摩挲着枪管。 以这种材料的极限,枪管在连续射击一百发后就会出现肉眼难见的形变,弹道开始飘忽不定。 它还不够完美,不够资格成为他手中收割世界的镰刀。 这个时代的碳钢,在耐高温、高压和应力方面,简直是一坨狗屎。 “合金钢……” 洛森的眼眸闪过一丝思索。 在钢水里加入一些现在还被当作杂质或贵金属的元素——镍、铬、钨、锰…… 那将不仅是步枪的革命。 那是炮管、装甲、发动机、乃至整个工业体系的飞升。 “看来光有一家兵工厂还不够。” 洛森的思维开始扩散:“我需要一家炼钢厂。” 电解铝那套玩意,以现在的电力基础还太扯淡。 饭,要一口一口吃。 人,要一座城一座城地吞。 …… 就在洛森盘算如何去抢一家炼钢厂时,旧金山的街头因另一件事炸开了锅。 第(1/3)页